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26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紧密围绕“十五五”开局之年美丽甘肃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职能,高质量服务政府科学决策,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实施2026年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6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要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美丽甘肃建设为牵引,聚焦“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重点任务,重点围绕黄河甘肃段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祁连山生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体系优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无废城市”建设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与数智化转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与应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选题。课题负责人须根据各自研究领域和优势专长,从选题参考目录(见附件1)中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面向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在甘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集研究团队,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三)课题负责人须为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成员,其研究方向和领域需与所申请课题一致或相近,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四)每个立项后的课题须形成一份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和一份3000字左右的建言献策报告。报告要求跟踪本领域发展动态,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并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课题申报评审程序及成果应用
(一)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2026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申报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和word版)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二)评审立项
由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给予立项。入选课题每个资助3万元(根据重要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成果应用
对入选课题形成的建言献策报告,由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进行遴选,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报告进行完善,经厅领导审核后,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琦 刘全諹
联系电话:8411521 13919396762
电子邮箱:gssthj_zwh@163.com
附件:1.2026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课题选题参考目录
2.2026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申报书(样表)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