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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意愿摸底调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推动构建甘肃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体系,培育、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探索技术经纪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举办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现将培训意愿摸底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简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技术经理人是指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培训价值

1.纳入省级技术经纪人才库

全程参加课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将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甘肃)与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核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同时,纳入省级技术经纪人才库(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gain.gsisc.cn)。

2.职称认定支撑条件

依据甘肃省于2023年8月印发《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本专业职称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助理技术经纪人。通过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是申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应聘或任职专业技术经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3.培养全链条知识体系

本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设计系统课程。理论授课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帮助学员建立科技转移成果转化、技术市场和技术经纪实务、知识产权运营等全链条知识体系。

4.项目申报材料支撑

本次技术培训证书可用于申报政府产学研、技术转移类、知识产权类、技术平台类、孵化育成类、成果评估类等项目的证明材料之一,证书终身有效。

三、培训对象

政府科技管理和成果转化职能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法律服务的从业人员;孵化器、科技园区企业服务机构技术转移岗位的从业人员及有志从事技术转移行业的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

1.技术评估评价实务;

2.科技法律法规;

3.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4.知识产权保护;

5.投资融资与金融工具;

6.标准化基础与概论;

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

、授课形式

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联合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甘肃邀请省内外长期从事技术市场政策研究、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转化实践的专家学者,采用理论教学与案分析的形式授课。

、有关事项

按照分层次培养的原则,《大纲》明确把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分为初级技术经纪人、中级技术经纪人和高级技术经理人三个等级,不可以跨级参与技术经纪人培训,必须逐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名单报工信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编号并备案。请有意参加培训人员填写《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摸底回执表》以邮件形式于2024121317:00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sses_e@163.com

、联系方式

  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  朱瑞佳

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鹏

联系电话15109319456

                 18119310381

电子邮箱:gsses_e@163.com

 

附件: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摸底

执表

 

                           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