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任务举措,坚决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甘肃。
提高站位 深刻认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大意义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三条红线明确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并根据各地不同区域特点,编制实施分区分类管控策略,实现精细化管控,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在空间上与“三区四带”等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高度贴合,对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不受威胁和破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制度创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全域覆盖、多要素综合的手段,将处于同一空间的所有环境要素整体纳入、整体考量、整体治理,同时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环境要素管理相关制度相衔接,既是系统观念的集中体现,也切实提高了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和执行的协同性,为支撑科学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了“绿色标尺”。 精准施策 统筹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 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作为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能源基地和“一带一路”建设通道,甘肃肩负着重要职责和特殊使命。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真正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抓手,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完善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基地布局、区域经济布局、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和政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黄河、长江、河西内陆河流域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完善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和祁连山、秦岭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保护指引,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预警水平,实施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引领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落地实施。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变化的监测预警,提升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敏感区适应能力。全面排查我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等重点区域,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协同推动受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修复与提升。 深化运用 激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严把准入关口,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实施流域差异化分区管控,巩固提升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等沿黄地区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天水、平凉、庆阳等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能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持续巩固提升乡村生态环境优势,加强“三线一单”宏观管控,健全完善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引导乡村产业合理布局,合力建设美丽乡村。 提升区域发展优势。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及兰州-白银都市圈、天水重点城市群、酒泉-嘉峪关重点城市组团、平凉-庆阳重点城市组团发展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项目前期规划、中期实施、后期监管中的支撑作用,服务交通、水利、电网、能源、矿产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战略资源开发。服务“四强”行动和“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严格落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有关制度要求,有序做好产业转移承接工作,塑造区域发展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