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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
来源:甘肃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4-04-26
4月23日下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杜海平、副处长吴洪仁出席新闻发布会,围绕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向媒体记者介绍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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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鲁学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杜海平、副处长吴洪仁,为大家介绍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4年3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65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5.2%。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3.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4.1%;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杜海平同志介绍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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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海平: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和大家再次见面,也借此机会感谢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努力让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安全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新污染物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2024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专门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具体目标。下面,我就2023年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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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废城市”建设多维度有序推进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美丽中国、美丽甘肃建设的重要内容。自“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被生态环境部列入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等三个方面,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4年3月20日,我厅会同24个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并于4月11日,召开本年度首次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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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监管



认真实施国办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不断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提升。

一是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的应用,2023年共评估企业118家,其中危险废物产废单位8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8家。

二是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建设。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共纳入1.6万余家监管企业,收到台账记录271余万条,发放标签二维码近7.7万个,产生2.5万笔转移联单,转移轨迹上传比例持续增加。

三是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管理。印发《甘肃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市州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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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污染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指导开展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二是制定并印发《甘肃省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省419家企业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工作,对63家企业开展现场质量核查,抽查率达到15%,符合国家要求。

三是选取兰州市湟水桥、什川桥等6个黄河地表水断面,酒泉市肃州区南石滩、刘家峡水库等5个饮用水源地,兰州石化分公司石油化工厂、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5个典型企业试点开展了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初步建立了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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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尾矿库分级环境监管



一是对全省177座尾矿库实行分级环境监管,对其中1座一级和54座二级尾矿库开展污染隐患全面排查,对122座三级尾矿库组织抽查,并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了尾矿库环境安全。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省2023年度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调整工作。按照市州申请、专家现场踏勘、会议研究等程序,对全省30座尾矿库进行调整,确保了尾矿库监管全覆盖。

三是筹集专项资金,对全省40座重点尾矿库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监测。

四是编制完成《甘肃省内陆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甘肃省内陆河流域尾矿库“一库一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市州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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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新排查增补5家涉重企业,截至目前,纳入管控的全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累计达136家。持续推动白银、陇南等重点区域有色冶炼等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正在实施减排治理项目13个。印发《甘肃省铊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铊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加强对我省3家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企业用汞量监管,完成企业单位产品用汞量核算,确保企业PVC单位产品用汞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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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对11个市(州)、51个县(市、区)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污染现状调查,查清了历史遗留矿山典型污染问题,并对污染等级进行了科学评价,形成“一图一报告”及相关数据库,全面完成了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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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协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甘肃省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开展塑料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会同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兰州海关加强对兰州关区加工贸易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会同省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废弃农药包装物环境监管;会同省住建厅加强全省垃圾分类监管等各项工作。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兰州大学等行业内技术领先单位共同完成《光伏、风力发电行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调查研究》《汽车拆解行业和4S店、汽修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调查研究》等8项评估和调查研究专项工作,协同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技术单位推进我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2024年是我们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开展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全过程追溯信息化系统建设为重点,以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为抓手,严守“一废一库一重”环境风险底线,在开拓创新上求突破,在系统谋划上强基础,在实践推动上重实效,为全面建设美丽甘肃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鲁学悟:感谢杜海平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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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仁: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首先,我给大家解释一下“无废城市”的概念:“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自2018年年初,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历经6年探索,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4月,我省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在省内率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省级层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省直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在高质量推动四个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2024年3月20日,我厅会同24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创建,梯度推荐纳入国家“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4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号召各地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在全面推进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我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克服各种困难,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四个市区在印发建设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协调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兰州将“无废城市”纳入市委强省会“两先”竞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亮牌考核,以亮牌考核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四个市区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安排工程项目194项,其中,兰州市98个、金昌市44个、天水市37个、兰州新区15个。截至目前,兰州市完成建设项目37个,金昌市29个,天水市18个,兰州新区9个。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四大体系”建设,加强“无废细胞”创建力度,兰州市成功创建196个“无废细胞”。天水市完成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工厂”63个,并做到同安排同创建同考核。为营造浓厚的“无废城市”创建氛围,四个市区印发宣传工作方案,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利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推送“无废城市”工作信息,积极营造政府、企业、市民等多方积极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2024年是推动兰州、金昌、天水、兰州新区“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全面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启之年,我们将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美丽甘肃建设贡献“无废”力量。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四个方面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强化建设过程中调度、督导和帮扶,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逐项攻坚克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城市整体层面统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与固体废物“三化”原则平衡落实,结合辖区特点和行业实际,逐项解决固体废物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和共性难题,推动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创新,着力打造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激发市场活力,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拓宽“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渠道,建立地方财政、绿色金融、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政策,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和能力建设的支持。

四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做好“无废城市”建设绩效评估、模式凝练、案例总结、专题宣传等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挖掘鲜活案例,切实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等宣传力度,全面深入普及“无废”理念,倡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扩大“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丰富宣传手段,提升公众意识,凝聚民心、汇集民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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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我厅筹集专项资金,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AI等信息技术,实施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今天已正式启动建设,开发建设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模块、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模块、固体废物提醒预警闭环管理模块等10个方面的信息化监管功能,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一般工业固废利用跨省转移在线备案、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电子商请,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为涉危企业提供线上供需信息共享服务,为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搭建供需交流平台,以数据调节产业、区域危险废物供需矛盾。

二是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实行电子标签,规范源头管理;运用电子联单、规范转移跟踪;推行电子证照,规范末端管理,要求市州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的应用。2023年共评估企业118家,其中,危险废物产废单位8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8家。

三是持续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和场所。组织成立甘肃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制定甘肃省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异议评估细则、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进一步规范我省的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组织对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相关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开展全过程检查评估。安排专项资金,每年抽取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评批复文件进行复核评估。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支持研发、使用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产废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四是强化自行利用设施环境监管。印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推动淘汰一批难以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进一步促进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全过程监管,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州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手续,持续提高危险废物转运利用处置效率。

六是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含油污泥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铝灰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甘肃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查技术要点》《甘肃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核查技术要点》等地方标准规范,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在线申报,实现国家、省、市、企业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统一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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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仁:谢谢你的提问,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2023-2025年我省各相关部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8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2023年甘肃省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紧紧围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生产、销售、流通、回收、处置等重点领域,注意源头把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开展全省塑料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严厉查处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膜,加大了对超市、商场、酒店、商品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餐饮、药店等商品零售场所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和防止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市场。

二是加强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对快递行业包装物采购、规范包装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大幅缩减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编织袋使用量。

三是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印发《关于开展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专项行动的通知》,积极构建和完善塑料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

加强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创建、能效领跑者遴选等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倡公共机关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在机关、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的循环利用,探索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

五是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加强江河湖泊“清漂”工作,消除重要河流塑料污染,加强对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及船舶塑料垃圾的清理整治。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进一步发挥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小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更加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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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海平: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为巩固工作成效,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小微试点工作,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主要是指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机动车维修点、科研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等社会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少,但种类杂、点多面广,如不及时收集处理将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小微企业长期以来受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难困扰,亟需打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也亟待通过开展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探索形成一套可推广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研究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2022年,我厅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分布情况及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数量和布局,避免能力过剩。鼓励依托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引导和支持具有危险废物收集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开展试点。并依据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标准,按照高标准、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收集单位的审查,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我厅审核通过确定30家小微企业作为危险废物收集试点企业。目前各试点企业已陆续开始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相应的收集工作。

2024年2月,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试点工作,鼓励收集试点企业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鼓励收集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申报、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生成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加强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环境监管,把收集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强化业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技术帮扶组,组织现场学习交流,及时指导或帮助收集单位和小微企业解决危险废物收集相关技术难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收集单位的危险废物转移、贮存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谢谢!

鲁学悟: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